信件公示

标题: 求助
来信时间: 2019-07-30 09:49:23
来信人: 陈先生
内容: 1、我是荆州区太湖农场新凤分场第一砖瓦厂的居民,现318国道进行改道,因施工导致我房屋受损,政府告知,需等待相关部门对我房屋进行鉴定后才能给予一定的补偿,对此,认为等待鉴定时间过长不合理,望协调重新制定方案给予补偿。2、望核实现该片区是否被纳入拆迁计划?

受理回复

受理时间: 2019-07-30 16:21:25
答复部门: 荆州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经太湖港管理区调查:1.关于对陈先生提出的反映荆州市荆州区太湖港管理区新“318”国道改扩建项目工程。因施工导致房屋受损的相关问题。第一建材厂已在多日前向“318”市征迁指挥部做了沟通,管理区党委和“318”市征迁指挥部就针对此情况也做了上门了解并核实房屋受损情况,现管理区党委和“318”市征迁指挥部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已报至高新区,对两户职工的房屋受损情况正在商议解决当中。2.就目前情况第一建材厂陈先生房屋片区暂时还未纳入拆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