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咨询荆州区南昕中学收费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0-08-31 12:09:38 |
来信人: | 周女士 |
内容: | 我小孩万方玉是荆州区南昕中学的学生,现在已毕业,缴纳了2019年一年的学费,疫情期间是在家里上课,咨询学校没有退还疫情期间的生活费和住宿费是否合规? |
受理时间: | 2020-09-02 12:09:38 |
答复部门: | 区教育局 |
答复内容: | 按照相关政策,疫情期间的生活费和住宿费应据实清退,请与学校联系。针对投诉问题,我局将加强督办,如还有问题请向区教育局计财股咨询(电话:0716-4119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