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反映荆州区新疆烧烤店占道经营及噪音扰民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2-01-14 15:35:00
来信人: 市民
内容: 荆州区恒大金名都北门的新疆烧烤店,占用门前公共道路烧烤,并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噪音扰民,望对占道经营及噪音扰民进行调查处理。

受理回复

受理时间: 2022-01-17 17:25:00
答复部门: 城管局郢城中队
答复内容: 就投诉问题上门约谈56花新疆烧烤店店主,现场责令其将店外摆放经营工具、桌椅等全部收入店内,劝导减少噪音,并对其宣传《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或者举办活动的,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