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来信时间: 2022-02-18 14:30:00
来信人: 市民
内容: 诉求人小孩陈静雯在荆州区江陵中学高二13班就读,因眼疲劳向学校提出休学3个月,学校主任告知需到医院开具建议休学的诊断证明,诉求人前往花台荆州中心医院眼科开具建议休学的诊断证明,眼科叶尚武主任表示只能开具5天,其他医生均以违规为由拒绝开具,现咨询这种情况,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受理回复

受理时间: 2022-02-21 17:15:00
答复部门: 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
答复内容: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学生因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可以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根据诉求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该生目前的病情依据医生给出的建议只需要休息5天,暂未达到因病休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