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咨询荆州区退役军人家属领取抚恤金的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3-01-16 09:54:24 |
来信人: | 市民 |
内容: | 诉求人婆婆是荆州区川店镇川店村1组的村民,公公是安徽人,在安徽当兵,转业也在安徽 ,1985年将户口从安徽转至川店镇,当年与诉求人婆婆结婚(两人都是再婚),2002年公公去世,结婚证已遗失,咨询这种情况,诉求人婆婆能否领取退役军人家属抚恤金? |
受理时间: | 2023-01-17 09:54:24 |
答复部门: | 荆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答复内容: | 工作人员与诉求人联系,告知诉求人其公公去世时非烈士、非因战因公牺牲军人、非病故军人、非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身份,根据当前优待抚恤政策,其遗属不符合领取优待抚恤金的条件。当事人对回复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