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反映荆州区一居民独生子女补贴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4-03-22 15:35:00
来信人: 市民
内容: 诉求人1992年育有一小孩, 小孩属于非婚生子,现向社区申请独生子女补贴时,被告知需提供结婚证,诉求人表示不认可,据诉求人了解,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望协调申请独生子女补贴。

受理回复

受理时间: 2024-03-25 11:07:18
答复部门: 城南街道
答复内容: 社区分管卫计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并向诉求人讲述了要求出具相关补贴手续才能办理补贴。当事人反映情况不属实,根据卫计政策没有办理结婚证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