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反映荆州区一居民申请契税补贴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4-12-25 10:50:00
来信人: 市民
内容: 诉求人在荆州区不定产窗口办理了二手房过户手续,随后,便携带不动产权证、契税发票和购房合同,前往住建窗口申请契税补贴时,但住建窗口却告知还需提供二手房网签合同,但是此前申请申请契税补贴并不需要二手房网签合同,望告知如何补办二手房网签合同,并解决契税补贴申请的问题。

受理回复

受理时间: 2024-12-27 14:30:00
答复部门: 荆州区住建局
答复内容: 1、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事项,属于荆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住建窗口无此业务,且不涉及补办业务。 2、网签备案合同,为补贴申请材料之一;符合政策对应条件的购房人,需在政策规定时间内,携带完整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3、根据荆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管理规定:自12月16日起,城区市民在申请各项购房补贴时,需提交经荆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签备案的合同。未经网签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不能作为购房人申请相关购房补贴的依据。经房地产中介机构成交的二手房买卖,其合同网签在各中介机构门店完成;未经房地产中介机构,由房屋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二手房,其合同网签备案在荆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109办公室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