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反映荆州区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盖章及回寄档案核实函的问题 |
| 来信时间: | 2025-08-20 09:30:54 |
| 来信人: | 市民 |
| 内容: | 诉求人的档案存放在荆州区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现需荆州区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将诉求人的档案核实函盖章并回寄给上海市人事档案服务中心,8月18日,诉求人已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并审核通过,但荆州区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出具的是电子版材料,不是诉求人上传的文件,望协调按照诉求人上传的文件盖章并回寄。 |
| 受理时间: | 2025-08-22 09:30:54 |
| 答复部门: | 荆州区人社局 |
| 答复内容: | 1、诉求人在政务服务网提交业务申请时,本应该选择“依据档案材料出具相关证明”业务类,且需上传“上海市积分落户材料证明表”电子件以让我单位根据内容核对填写,但诉求人误选“存档证明”,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个人“存档证明”电子件反馈在政务网个人办件中。已办结业务不符合诉求人实际需求。 2、通过电话联系,诉求人已将“上海市积分落户材料证明表”发送到我单位,我单位已根据个人存档资料核实按表格要求予以填写盖章,已将材料封签预备邮寄。 3、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诉求人对我单位的回复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