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望协调物业公司提供收据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6-04-10 11:03:35
来信人: 市民
内容: 诉求人是业主,2023年和2024年向物业公司共计缴纳4000元左右物业费,现诉求人不慎将收据遗失,望协调物业公司再次提供收据。

受理回复

受理时间: 2026-04-14 10:43:43
答复部门: 荆州区住建局
答复内容: 已迅速响应并督促进行了核查,经多次联系物业公司及诉求人,告知诉求人可去物业办公室补办遗失的收据,已电话告知诉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