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双优化”】法理情理并重 执法普法同行 说理式执法彰显税务温度

信息来源: 荆州区税务局 | 发布时间: 2022-08-02 18:28

“你单位在2022年7月申报期内没有按规定对2022年第二季度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申报,在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于规定期限内进行了改正。此次违法行为在2022年度内属于第一次。鉴于这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符合首违不罚,不予处罚的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综上所述,现决定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7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荆州区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将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至荆州后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税务部门上门既细心执法又热心普法,让我们学习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帮助我们更好地规范涉税行为,防范涉税风险,有理有据又有温情,这样的执法方式,我们打心里服气。”荆州后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李先生说道。

这是荆州区税务局深入开展说理式执法的一个缩影。荆州区税务局作为湖北省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中“开展说理式执法”的先行试点单位,牢固树立税收法治思维,以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税法遵从为导向,积极探索推进说理式执法,既保证税收执法力度,又彰显税收执法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和荆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公平、公正、有序的税收法治环境。

“说理式税收执法,即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工作中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税收执法决定时,充分运用法治理念,通过执法文书说理和执法口头说理,将说理贯穿于税款征收、日常征管、纳税评估、重案审理、行政复议等执法全过程的一种工作方式,旨在通过在税收执法中说明法律事实的事理,说通行政裁量的情理,说透法律适用的法理,说顺执法文书的文理,达到以理服人、以理育人的法治目的。”荆州区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刘先萍介绍。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推行罚前说理、罚中举证、罚后释疑,把法理说透、事理讲明、情理讲通,让纳税人明白自己的什么行为涉及违法,违反了哪条涉税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后果是什么,这样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更好地知法守法,赢得征纳双方的互信、理解和支持。”谈起说理式执法带来的新变化,税收管理员黄文波深有感触。

自推行说理式执法试点以来,荆州区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并优化了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等十四类说理式执法工作文书模板、操作指引及范例。同时,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典型案例学习等途径,全面提升税务执法人员能说理、会说理的执法能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阶段,荆州区税务局将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说理式执法’的案例模板和实操体系,探索将税务干部说理的法治理念融入到执法全过程,切实推进‘说理式执法’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为荆州区创优营商环境保驾护航。”荆州区税务局负责人说。(荆州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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