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菱角湖管理区,城南高新园,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确保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荆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王厚强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张 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清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焦良举 区财政局局长
周国亮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阮正平 区司法局局长
委 员:肖新竹 区农办副主任
王松林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云光 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主任
秦昌松 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副主任
孟 骥 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土地承包股股长
张 军 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土地承包股副股长
张琼芳 湖北楚都律师事务所
周 敏 川店镇财政所副所长
万启龙 马山镇财政所副所长
张小平 八岭山镇司法所所长
熊 锐 八岭山镇财政所干部
张定强 李埠镇财政所所长
严圣文 弥市镇财政所副所长
秦晓蓉 郢城镇财政所副所长
孙纯明 城南财政分局副局长
陈华东 川店镇松元村党支部书记
刘康华 八岭山镇新场村党支部书记
汤 庚 马山镇双垱村党支部书记
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组织仲裁庭,对仲裁员进行管理,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仲裁文书,仲裁档案,印签的管理,完成仲裁委员会交办其它工作。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云光同志兼任。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