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1、联办事项: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供电报装;
燃气报装;
供排水报装;
通信报装。
2、联办部门:住建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发改局、国网荆州供电公司、经信局。
3、办件类型:√承诺件即办件
4、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人 其它组织
我市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企业(非居民个体用户)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及供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
二、受理条件:
序号 | 涉及事项 | 受理条件 |
1 |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 一、挖掘占道和占用全市公共绿化用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所列有关架设、埋设和铺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涉路施工活动。 三、市政线性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支线管线):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新征地项目应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具有本年度有效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4.需要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四、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用户配套设施项目)审批:《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条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1.已通过资源规划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核;2.临时占用绿地位置与设计图纸相符;3.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
2 | 供电报装 |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3 | 燃气报装 |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4 | 供排水报装 |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5 | 通信报装 |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完成,并符合国家标准,具备报装接入条件。 |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 | 材料 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 必要性 | 纸质材料 规格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基本材料 | |||||||||||
1 |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加盖公章 | 网上填报或 线下填写 | ||
2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系统共享获取 | |||
3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系统共享获取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系统共享获取 | |||
5 | 通信基础设施验收备案表 | 通信管理部门 核发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申请通信报 装需提供 | |||
6 | 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非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委托办理时提供 | |||
涉及外线审批联合申报材料 | |||||||||||
7 | 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普通电子材料 | 无需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 | 材料 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 必要性 | 纸质材料 规格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
8 |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口径的图纸及说明;主要生产工艺及水污染生产流程、污水预处理工艺流程框图和用户排水水质情况表等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格 式要求 | 加盖公章 | ||||
9 | 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格 式要求 | 加盖公章 | ||||
10 |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格 式要求 | 加盖公章 | ||||
11 | 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格 式要求 | 加盖公章 | ||||
1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普通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格 式要求 | |||||
1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格 式要求 | |||||
14 | 方案设计图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格 式要求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 | 材料 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 必要性 | 纸质材料 规格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
15 | 1:500现状地形图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16 | 建设单位非用户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或用户型管线报装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非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17 | 修建规划或初步设计以上深度设计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非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18 | 《划拨决定书》及附图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19 | 方案审查意见、《建设规划方案批准意见书》及审批蓝图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20 |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21 |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22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 | 材料 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 必要性 | 纸质材料 规格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23 | 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24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25 | 评估机构评定的补偿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26 | 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权属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27 | 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涉及利害关系各方的协议(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28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29 |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30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
31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普通 电子材料 | 无需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特定 格式要求 |
四、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方式:
申请人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找到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主题,按要求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地点:荆州市荆州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法人服务窗口
电话:0716-4124885
五、承诺办结时限:3—15个工作日。
六、投诉电话:12345
七、法定依据:
序号 | 法律法规 | 颁布时间 | 所属类目 | 具体内容 |
1 | 《城市供水条例》 | 1994年7月19日 | 第二条 |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1995年12 月28日 | 第二十五条 | 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
3 |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 1996年4月17日 | 第四条 | 电网经营企业依法负责本供区内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的业务工作,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
4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2019年3月24日 | 第三十 条、第 三十一 条 | 1.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2.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
5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2011-03- 07 | 第二十 七条 |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 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
序号 | 法律法规 | 颁布时间 | 所属类目 | 具体内容 |
6 | 《湖北省电信 设施建设与保 护办法》 | 2019年5月11日 | 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 1.第十一条:电信设施建设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节能减排的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2.第十七条:在公用电信网络已经实现光纤传输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建设电信设施。未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审查合格,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光纤到户电信设施应当纳入建设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综合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工程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 |
八、流程图:
九、样表: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理登记表
报装用户基本信息及项目基本概况(必填项) | |||
申请单位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申请地址 | 市 街道(乡、镇) 路 号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联合报装事项 | 用水报装¨ 用电报装¨ 用气报装¨ 网络报装¨ 有线电视¨ | ||
用水报装(选填) | |||
业务类型:新开户¨ 增容¨ | |||
用水需求: 吨/日 | 用水性质:生产¨ 生活¨ 消防¨ | ||
用电报装(选填) | |||
业务类型:新装¨ 增容¨ 用电容量: 千伏安(千瓦) | |||
用气报装(选填) | |||
业务类型:新开户¨ 增容¨ | |||
用气需求: 立方米/日 | 用气性质:生产¨ 生活¨ | ||
通信报装(选填) | |||
业务类型:新建¨ 改建¨ 扩建¨ | |||
报装类别: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 商务楼宇¨ 公共建筑¨ | |||
申请类型:光纤接入¨ 无线信号接入¨ | |||
用户接入数量: (户) | 带宽需求: |
十、常见问题:
1、办理供电报装、燃气报装、供排水报装的条件是什么?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设单位办理通信报装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建设工程项目需符合GB50846-2012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7-2012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1433-2020 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等国家标准、GB51456-2023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并具备报装接入条件。
3、申请气源接入时,申请资料和技术资料不完整,是否可以容缺办理?
如您申请气源接入时资料不完整,可在申报过程中进行说明,在气源工程施工前补充完成即可。
4、申请人申请报装后怎样查询报装进度?
推荐登录湖北政务网使用报装编号进行准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