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伴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该同志由荆州区人民检察院转隶至荆州区纪委监委工作。四年多来,该同志始终战斗在执纪执法办案一线,恪尽职守、默默无闻,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同事的信任、百姓的认可,展现出青年纪检监察干部朝气蓬勃、健康阳光的良好形象。
“对党忠诚,是我们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最起码的要求”,这是他在2017年转隶人员见面座谈会上的表态发言。多年来,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免不了会碰见人情世故,更免不了得罪人,有些抱着侥幸心理的对象,以为凭着熟人关系、“糖衣炮弹”就能让他“网开一面”或“高抬贵手”,结果都碰了“硬钉子”。2021年,该同志负责调查某干部涉嫌受贿罪一案时,在被调查对象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家属先托熟人打电话要求见面,在未予理睬的情况下,其家属又多次到办公室拜访,希望予以关照,减少受贿金额,力争判处缓刑,被其断然拒绝,最终该被调查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青春就是用来奋斗的!该同志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对组织安排的工作,从不讲条件、不推脱,总是脚踏实地、任劳任怨,组织安排什么,就干好什么。因工作特殊,他们经常白天调查取证、开展谈话,晚上研判案情、撰写材料,经常待自己下班回家已是深夜一、二点,面对已经熟睡的妻子、女儿,他深感内疚和自责,自己亏欠她们的太多太多了。2018年9月,区检察院挂网追逃一年多的犯罪嫌疑人沈某在浙江舟山落网,因反贪反渎人员已全部转隶区纪委监委,需纪委监委派员配合押解。
而此时的他,女儿刚出生满月,妻子无人照顾,面对领导征求他能否参与此次押解任务时,该同志欣然选择了接受,在随后和家人解释的电话中,妻子心中虽有莫大委屈,但一句简简单单的“注意安全”便给予了他最大的支持。挂完电话,他们连夜启程驱车赶赴浙江舟山。押解中,监检合力,密切配合,三天三夜,行程二千多公里,最终安全将沈某押解回荆州,圆满协助完成了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转隶遗留案件的工作目标。经常性的异地办案,长时间的不回家,一人带孩子的妻子偶尔也向他苦诉抱怨“你天天忙,你去幼儿园接过一次女儿吗”,“这半年你周末陪过女儿吗”,他总是只能重复那句话“等忙完这个案子,就好了”。
2022年大年三十,这是刘永哲同志和同事们连续第三个年头在留置点陪被调查对象过春节、吃年夜饭。几年来,他自己也记不清加了多少班、熬了多少夜,多少次因为调查取证下午才吃早饭,多少次因为办理案件夙夜不眠。虽然累,但他坚信,作为战斗在反腐第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为了党的反腐事业,哪怕付出再多的汗水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