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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至2018年,荆州市北门中学党委书记杨维平和党委委员、副校长魏伟违反《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办法》关于“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的规定,安排学校统一采购教辅资料并加价销售给学生,盈利21.8万元,用于学校日常开支,加重了群众负担。2022年11月,杨维平、魏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