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税费争议协同调解机制的工作细则

信息来源: 荆州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2024-05-23 17:51

为推广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推动涉税争议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荆州区税务局积极探索税费争议协同调解新机制,创新纠纷化解新模式,尽全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根据荆州区企业特点及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将纳税人缴费人迫切需求放在首位,打造由“枫桥窗口”“税费争议调解团队”“税费争议调解室”组成的一体化税费争议协同调解机制,受理问题突出、争议复杂的矛盾难题,致力于实现税费争议就地化解,并定期开展跟踪回访和调解效果评估,有效提升争议处理效率。

二、主要工作机制

(一)诉求受理机制

1. 线上渠道。充分运用互联网+枫桥经验,打造线上“云调解”平台,依托12366热线、办税服务厅远程办税办公室、税企交流群等平台,开展远程咨询辅导、在线处理争议等服务,登记诉求台账,推动诉求网上约,困难网上研,争议网上化、结果网上看。开通“税费争议化解中心”热线电话,设置专岗5*8小时接听、受理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政策咨询和税费争议受理,确保纳税人找得到、问得到,及时为纳税人解疑答惑。

2. 线下渠道。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税费疑难问题专家门诊”作为“枫桥窗口”,全体干部作为“枫桥团队”成员,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税费争议及时进行调解。一方面,纳税人遇到税费“疑难杂症”时,可以立即将其引导至“枫桥窗口”,由“枫桥团队”成员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涉税涉费争议咨询、调解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诉求响应第一时间得到回应。另一方面,通过“枫桥窗口”,“枫桥团队”可以快速识别判断税费争议情况,为纳税人精准“把脉开方”,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

(二)分级分类管理机制

建立“蓝黄红”三色税费争议分级分类调解机制,即根据矛盾纠纷类型、涉及金额、影响大小和处置难度等因素,由易到难划分“蓝黄红”三个等级,分类定制税费争议调解流程规范,分级多元化解。

1. “蓝色争议”就地解决

对可以就地解决的、税费金额较小的“蓝色争议”,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的纳税人缴费人要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对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简单诉求,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进行协调处理,实现税费争议“一口收办”、矛盾就地化解,提高税费争议化解效率。

2. “黄色争议”团队解决

针对不能现场解决的、对服务态度等提出的异议、涉税争议超出自身权限以及较为复杂的“黄色争议”,工作人员要对纳税人缴费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第一时间将其引导至“枫桥调解室”。“枫桥团队”成员应在了解情况受理后,及时承办,针对纳税人缴费人的诉求分类分析处理,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积极采取相关举措,实现一般问题1个工作日解决,复杂问题5个工作日解决,特殊问题不能在期限内解决的,在5个工作日内做好解释,专人跟踪、限时处理,高效处理各类税费矛盾纠纷。

3. “红色争议”联动解决

针对涉及多个部门、问题环环相扣、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调解的“红色争议”,工作人员应详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相关涉税情况,并梳理、收集相关资料,由受理部门牵头,协同多方相关责任部门、业务专家团队及相关上级管理部门,及时召开专题业务会议,汇集多方意见,沟通、交流,根据现行政策、文件,商定解决方案。同时,受理部门全程负责跟踪督办,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反馈,确保争议事项“时时有人管、事事有回应”。

(三)税费争议预警机制

依托电子税务局、12366热线、“税费争议化解中心”热线电话、税企交流群等线上渠道和办税服务厅、税企座谈会等线下渠道,广泛收集整理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意见,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疑难问题及投诉举报情况,定期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热点、涉税重点工作分析研判,明晰可能存在的矛盾点,建立税费争议风险预警机制,从根源上全面查找各类问题风险,实现矛盾争议化解前移,减少税费矛盾争议发生。

三、工作要求

要求紧扣基层税费争议难点堵点,在应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积极回应群众诉求,通过“法理情”结合,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工作质效,对典型性、苗头性、普遍性的涉税费争议进行分析研究,努力从源头上化解涉税费争议,做到“争议就地解、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小事不出厅、大事不出局”。


打印| 关闭